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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
http://www.xzfc.net/  来源:http://www.xzfc.net/  2009-12-18  点击:239

业主在购买房屋的同时也购买了房屋下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能为业主单独占有和使用,而土地使用权却不能与其他业主所购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划分。每位业主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只能与其他业主所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一起为全体业主共享,因而只有全体业主共同行使土地使用权才能实现每一位业主对土地使用权的行使。

 

另外,购买房屋的业主不仅生活在房屋里面,他每天需要经过楼道,使用电梯,出入楼门,停车或放自行车,要在院里散步、赏花、遛狗。即使是躲在房里不出来,也涉及到水、电、维修、安全等一系列和外面相关的因素。总之,人的房屋离不开周围环境,生活也和环境息息相关。这说的还只是和物有关的“物业”,没有涉及邻里互助,孩子玩耍,以及老人交流那些与人有关因素,那些人的因素才构成真正的社区。

 

有些人认为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共同空间的社区解体,人们在更广泛的空间建立交往。邻里关系消失,人与人的关系成了一种个人选择,而不再被空间决定。这的确是当前城市的普遍现象,人们长年累月相互间隔几十公分(一道墙),但彼此不知姓名,从不来往。商业社会能提供所有服务,简单便捷。相比之下,传统社区互助的人情关系反倒成了负担。人们不愿意“欠人情”,逐渐也就没有了人情。那么商业社会的人是否就真的不需要社区了呢?其实旧的需要没有了,新的需要又会产生。即使你可以不要邻里关系和社区互助,但只要你生活在“住宅区”中,至少离不开“物业”。我们只从“物业”的角度进行讨论,没有社区合作和邻里共商,你就无法成为名副其实的业主,只能任凭物业公司宰割;也许没有人情与互助对你不是太大的问题,但你至少不会愿意落入邻里之间无法躲避的战争。你的前后左右都是他人,是另外的家庭,你不可能完全逃脱联系,你必须与他们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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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xzfc.net/news/show/16/2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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