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日前从市建设部门了解到,为确保全市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所有在建住宅工程,特别是经济适用住房、回购房等各类保障性住宅。 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进行查处的情况,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处理情况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机构,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在建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据悉,本次检查将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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